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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委托生产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特医食品、婴配粉不得委托生产

发布时间:2024-01-11 10:12:19   浏览数:   


【食品委托生产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特医食品、婴配粉不得委托生产】记者1月10日从市场监管总局网站获悉,《食品委托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已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共6章36条,规定委托方应当为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食品生产经营者或取得备案的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食品经营者。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不得进行委托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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